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 第8号

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0-23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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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共29大类食品77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糕点等3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交运购物广场鱼台有限公司销售的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鱼台县志远副食门市部销售的芹菜,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鱼台霁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泗水县金庄镇豪艺超市销售的大葱,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泗水县金庄镇豪艺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梁山县正隆超市销售的芒果,噻虫胺和戊唑醇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梁山县嗳尚惠友购物广场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梁山县乐尚超市开河店销售的豇豆,氧乐果和乙酰甲胺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梁山县马营供销合作社第一综合门市部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金乡县高河街道和美副食部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金乡县天联副食部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金乡县金乡街道田记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金乡县迈源生活超市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济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嘉祥分公司销售的香蕉,联苯菊酯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济宁瑞禾商贸有限公司嘉北路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济宁瑞禾商贸有限公司嘉北路店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济宁瑞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泗水县苗馆镇风常百货门市部销售的标称为曲阜市孔膳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香米醋(生产日期/批号:2022-11-20,规格型号:300ml/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泗水县苗馆镇宏旭超市销售的大白皮月饼(生产日期/批号:2023-3-7,规格型号:计量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 公示合格.xls

附件2 公示不合格.xls

附件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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