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 第9号

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0-23 12:0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共23大类食品77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调味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5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其它污染物问题、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非法添加问题、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邹城市天添渔港美食城销售的螺丝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邹城市天添渔港美食城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民意超市(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匡衡分公司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邹城市优诚果蔬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曲阜市蒸优味早餐店采购的韭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曲阜市圣仁东方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济宁市兖州区凤焕蔬菜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济宁市兖州区闵鲁饭店采购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济宁市兖州区丽梅超市连锁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济宁市任城区王家蔬菜批发销售的普通白菜(小白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金乡县冰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济宁瑞禾商贸有限公司迎凤路店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嘉祥联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唐宁街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嘉祥县嘉和宴餐饮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嘉祥县翠华大酒店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它污染物问题

(一)曲阜市鱼大帅快餐店加工/自制的筷子(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曲阜市鱼大帅快餐店使用的碗(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山东茅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兖州分公司使用的自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汶上县汶兴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山东爱客多商贸有限公司红西店销售的发酵面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非法添加问题

济宁马昌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销售的干辣椒,罗丹明 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金乡县昊泽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张洪正生产的天然椴树蜜(生产日期/批号:2023-3-15,规格型号:500g/瓶),果糖和葡萄糖、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 公示合格.xls

附件2 公示不合格.xls

附件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