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 第12号 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共30大类食品77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等3大类食品2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其它污染物问题、生物毒素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金乡县联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金乡县鸡黍镇大众副食超市销售的山芹、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金乡县鸡黍镇大地副食超市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邹城市景昌生鲜配送中心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邹城市景昌生鲜配送中心销售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邹城市胡培华超市销售的豆角,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邹城市金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噻虫胺、噻虫嗪、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曲阜市华清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曲阜市多禧乐华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曲阜市育财春秋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济宁市兖州区徐强小吃坊销售的鲜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济宁市兖州区秋立青菜行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汶上县四妮蔬菜销售中心销售的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山东爱客多商贸有限公司南风花园店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泗水县兜喜来果蔬超市销售的小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汶上县康顺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汶上县俊厨娘劈材院烧烤店采购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它污染物问题 (一)曲阜市富良孔门菜餐厅使用的自消毒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济宁君知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湖分公司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泗水县泗河办香猪查理中餐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饮单位自行消毒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山东迪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食堂使用的自消毒餐盘(生产日期/批号:2023-04-13,规格型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生物毒素问题 山东迪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销售的生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23-04-03,规格型号:/),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泗水县高峪镇华宸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滕州市喜得利食品厂生产的甜橙味碳酸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23-4-20,规格型号:500ml/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 公示合格.xls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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