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处罚〔2023〕19号)

发布日期:2023-10-27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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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览表

案件类别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途径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食品

1

济市监罚〔202319

山东天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标示山东天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挂面(生产日期:2023-03-19,规格:1.6kg(200g*8)/箱),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铅不符合 Q/HTQ0001S-2021花色挂面(山东天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6月15日又发现,标示山东天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挂面(生产日期:2023-04-01,规格:200 克/袋),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检验,铅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Q/HTQ0001S-2021《花色挂面》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

 

(一)警告;

(二)没收食品原料;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罚款。

 

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山东天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7570477062Q

 

 

王振南

(一)警告;(二)没收食品原料荞麦粉39袋;

(三)没收违法所得8325.00元;(四)罚款55000.00元。

 

2023914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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