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济宁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以“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精神状态,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抓手,以学习培训教育监督为途径,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提高认识,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个一”活动的通知》,通过组织培训、竞赛、征文等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二是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领导班子年终述法,2022年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举办机关大讲堂20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2期。三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建立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印发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强化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运用。四是按要求组织开展干部述法工作。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职中将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严格履行岗位法治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市市场监管局对法治建设工作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现清单管理,每月、每季度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工作按步骤及时开展。按时间节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主动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办理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2022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件,为武汉福斯泰克科技有限公司诉我局未依法履行职责一案,12月8日,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凌端代表市局到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庭应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行政复议案件11件,全部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 三、依法决策,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我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在《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公职律师在参与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公职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的制度。在办理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积极探索依法决策新路径,充分听取、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2022年研究回复各部门征求意见39件,审核把关各科室出台的文件、制度、合同16件,提出审查建议16条,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1次,重大案件法制审核56件。依法严格法制审核,积极推动《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地方立法,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 四、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着力推进综合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提升。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案件审核等执法监督制度,重大复杂案件依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在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曝光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专栏,将行政处罚结果及相关执法信息及时公开,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协调督查机制。印发《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衔接办法(试行)》,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融合提升。三是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印发《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梳理31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市场秩序、工业产品、广告、商标、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认证等九个监管领域。四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印发出台《济宁市场监管免罚轻罚清单》,2022年落实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43件,减免罚款总金额355.74万元。五是常态化组织开展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2022年召开全市执法案卷评查会议,抽取各县市区局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计116卷。1件医疗收费价格违法案例被全省市场监管法治工作经验交流暨典型案例研讨会选为典型案例,并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五、广泛深入,严格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制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动态调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济宁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执法中。我局获评山东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两名同志分别获评济宁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及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确定为2022年济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现场履职评议对象。二是坚持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活动。每期由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业务法律知识讲座,2022年共举办机关大讲堂20期,执法支队大讲堂8期,38位局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反有组织犯罪法》及监管实际等主题分别进行讲解。三是推动以知识竞赛促进学法用法守法。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局20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促进执法人员以赛促学,以学促进。四是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在机关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发布公众号开展宪法宣传,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特殊纪念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特殊宣传期,以市场环境、民生热点为中心,开展违规收费、未成年人保护、防范养老诈骗机构等针对性强的领域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五是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门户网站“要闻动态”、“发布矩阵”专栏和“济宁市场监管”公众号和抖音号,及时宣传行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制作“市小宁来说法”系列普法宣传卡通短视频,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市场监管法律服务。 六、主动作为,提升执法监督协调质效 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将案件查办作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抓手,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及各业务领域专项行动等,全市1-11月份执法办案总数7092件,移送公安案件76件。在药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中,全市共办理普通程序案件871件,同比增长10.42%,超过去年全年案件总数,共报送省药监局大要案119件,案件数量走在全省前列,梁山县局被评为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联系单位。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办结案件1236件,曝光39件,3个案件入选省局典型案例。在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中,办结案件1374件,累计曝光典型案例20余件。食品领域查办案件2068件,移交公安机关36件。1-11月份,全市知识产权案件达到721件,同比增长32.6%,位于全省第一位,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8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3件,其中有1件获得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在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中,发现销售无3C燃气灶具窝点、流动充装液化气车辆等违法线索280余条,1-11月份,全市共办理质量类案件250件,同比增长11.61%,涉案货值373.31万元。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7条,均移交县局和公安部门处理。持续加大产品质量和环保执法力度,对农资、成品油、车用尿素等产品进行抽检,共立案8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案件总数6件,打掉“黑加油(车)点”7个,查获黑加油车3辆。2022年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被省司法厅评定为首届“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集体,为济宁市行政执法单位中唯一入选单位。 七、强监管护民生,成效显著 一是公平竞争继续不断规范。我市获得山东省首批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山东省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单位。疫情期间全市派出执法人员7384人次,检查便民疏导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经营单位4154家次,发放提醒告诫函2632份,现场纠正不规范价格行为58起,约谈重点保供企业12次,立案26起,稳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安全监管基础稳定向好。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进入全省A级行列。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检查专项行动,争取到全省唯一的药品经营单位智慧化监管试点。成功举办山东省客运索道应急救援演练,承接山东省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试点,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典型做法被省局发文推广。获批全省唯一的“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差异化监管试点”,成品油质量“红黄蓝”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经验被国家总局发文推广。三是消费维权取得新业绩。全市累计发展7日无理由退货实体店19756家、线下维权服务站507个、线上维权服务站322个,发展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9家、市级415家。扎实做好12345政务热线等平台反映的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市县市场监管系统办理过程、办理结果满意率均达到100%。 八、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监督和审核人员配备不到位,法制审核人员队伍亟待加强。对法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工作水平不一,个别县区局法制工作人少事多,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上不到位、不严谨,具体表现为案件审核把关不严不细、执法办案程序存在瑕疵、处罚文书书写及案卷归档整理不规范、执法监督工作未能有效开展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培训系统性不够,培训的形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面临“技能恐慌”,现有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执法人员普遍感到“不解渴”,执法技能、办案技巧和法律法规解读等各类专业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日常监管与案件查办未能实现有效衔接。当前机关业务科室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缺乏及时有效处置,就案办案,对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缺少分析和总结。而综合执法支队案件来源渠道不畅,案件查办被动等举报,大案不大,新案不新。日常监管与案件查办二者缺少联动。 九、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针对行政复议、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对投诉举报办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消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一步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 (二)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按照省局、市司法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活动,做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重点做好新《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贯彻实施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强化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个一”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特此报告。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