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 第4号 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与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共29大类食品57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饼干、粮食加工品和餐饮食品4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污染和其他污染物等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济宁高新区松刚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邹城市宜购生活超市销售的西芹,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邹城市顾娜超市销售的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山夏镇传磊百货零售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金乡县金乡街道杭湾副食部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金乡县马宁蔬菜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佰美联华购物中心加盟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济宁经济开发区马集镇春嘉商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嘉祥县十友百货商店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济宁市兖州区盛熙百货副食超市销售的橙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梁山县美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十二)济宁经济开发区马集镇振星商店销售的标称为临沂杰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韧性饼干(生产日期/批号:2022/8/20,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嘉祥县板桥村农家菜馆购进的地锅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十四)嘉祥县淳宴上品麻辣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餐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十五)泗水县济河办挑肩小面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饮单位自行消毒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